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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处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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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及处务分工
2006-11-13 15:40
 

一、机构设置

 人事处下设办公室、师资科和劳资科。

二、各机构工作职能

办公室

承担人事处秘书工作,协调人事处内部关系,负责接待、咨询和对外联络。

承担人事处日常行政事务,检查、监督领导交办的事宜、人事政策和规章制度的策划。

承担综合信息功能,负责各类统计报表的报送,做好全校人事信息的收集、汇总、统计、管理和分析工作,为学校的人事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

负责校内外文件、信函的收发、登记、传递、跟踪及处理内转、呈报、编文、及归档。

负责学校人事处网页的信息维护与更新。

负责全校教职工报考研究生的审核工作。

负责出示各类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737-6353166

 

㈡师资办

配合学校制定师资培养规划,规范人才引进程序。

承担学校人才引进计划、在职培养、进修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晋升、聘任与考核。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及全国统考的组织、报送。

负责新教师的岗位培训和普通话培训。

负责教师资格认定。

承担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名誉教授、返聘教师和外聘教师的聘用和管理工作。

负责引进人才科研经费、安家补贴及师资有关政策的经费核定。

负责对引进人才各类信息情况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工作。

负责出境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

⒒负责新进人员的考核与选拔工作。

⒓日常师资工作管理。

 

联系电话:0737-6353085

 

㈢劳资科

⒈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各类工资、福利方面的政策。

⒉负责核发、调整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

⒊负责核发、调整校内津贴。

⒋审核教职工工龄、教龄。

⒌负责为教职工办理离退休手续、延聘手续,核发离退休费。

⒍负责工人调配、晋级、培训及日常管理。

⒎负责管理教职工福利费,协助单位和遗属办理教职工丧葬的有关经费。

⒏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年终考核与奖惩工作。

⒐负责办理各类人员的调配手续,包括调入、调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借调、接收毕业生和军转干部等工作。

⒑负责制定人员编制方案及核定全校人员编制。

⒒负责全校流动编制人员聘用规程的制定与实施。

⒓负责全校教职工聘任规程的制定与实施。

 

联系电话:0737-635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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