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及直属单位:
根据湘教通[2008]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1、我校2008年湖南省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3人,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名额为4人。学科带头人主要在学校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和重点课程中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选拔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主要在学校教学科研第一线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选拔,优先选拔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重点学科、重点专业、重点实验室、重点课程和对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学科专业中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2、请各教学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人选推荐,每个教学部门最多只能推荐1名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1名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行政兼课人员归口所属教学部门推荐;若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3、请各部门的推荐人选提供下列材料,并于5月12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①认真填写好的《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并由各教学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②身份证及证明其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各1份;
③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
④反映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复印件各1份。
4、相关通知、表格可在人事处主页重要通知栏下载。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省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8年4月30日
湘教通〔2008〕138号下载
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下载
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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